政策支持与优惠分析---财政部与税务总局
2024-10-13
税收优惠政策
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,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之日起,在3年内可依次扣减增值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 加、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。具体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20000元。 对于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企业,可以享受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等五项税款的优惠。 每人每年的定额标准为6000元,最高可上浮50%。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可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,享受期限为3年。 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,确保退役军人在较长的时间内能够持续享受税收优惠。
金融服务支持
各地有关部门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,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提供融资支持,并按规定免除反担保要求。鼓励有条件的地 方适当提高贷款额度上限,推进线上办理简化审批流程。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创业者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贴息优惠,最高可贷3年,金额不超过10万元。 开发“拥军贷”、“创业e贷”等退役军人专属金融产品,开展直通车金融服务,帮助退役军人解决融资问题。
其他支持措施
政府提供创业培训补贴和资助,鼓励创业带动就业,并加强财税扶持和金融扶持。 政府设立退役军人专区、孵化基地和园区,并给予租金补贴等优惠政策,以加强对退役军人的创业孵化支持。 各地税务部门通过广泛宣传和精准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,助力退役军人顺利就业创业